伤口上的血迹被擦干净了,露出洁白的肌肤,他的手握着她的,手指摩挲着她的手心,她甚至能透过肌肤感觉到他的心跳。万籁俱静,在这片噩梦一般糟糕的环境里,苏乔突然觉得眼眶有些发烫,她扭过头去,看着郁郁葱葱的丛林,低声说:“我今天若是走了,这一辈子都不会安心的。”
程默的心咯噔一下。这话说得很简单,他外表出色,家世显赫,又聪明有能力,从小到大各类奉承奉迎都见多了,可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此时却犀利得像是一把刀子一样瞬间就洞穿了他的心脏,他仿佛能听到心底滴滴答答作响,有新鲜的血液涌出来,既疼痛,又温暖。他抬起眼,看着这个同学七年,高中时几乎从没有留意过,只有到了大学才因为是同乡而略有交往的姑娘,一时间只觉得喉间酸涩,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他沉默许久,方才低声说:“苏乔,我很爱仲妍。”
苏乔笑了笑,缩回包扎好的手,说:“你放心,我并没想趁机要求你什么,如果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我也肯定不会白白牺牲自己,我是喜欢你,但还没到要为你死的地步。”
两天之后,他们还是被人发现了踪迹,这些非洲土著的鼻子像狗一样灵,无论他们怎样藏,他们都能很快追上来。最后一晚,火狐将猎狼的枪交给了苏乔,并教了她一些基本的射击操作,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藏身点,半个小时之后,几声枪声响起,向着北方而去,苏乔知道火狐是想把敌人引开,为他们争取时间。他离开之前问了苏乔的名字,然后笑着跟她说了句有缘再见,就像一只敏捷的豹子般消失在了丛林里。
当天晚上,火狐并没有回来。
第二天,猎狼有过短暂的清醒,但是很快又陷入了昏睡,他的伤口发炎了,又发了高烧,苏乔喂他吃了药,却还是不见起效。
第三天晚上,苏乔被一阵脚步声惊醒,她整颗心都沉了下去,握着枪的手心渗出细密的汗珠来。她回头看着同样醒过来的程默,惊慌像是潮水一样涌上心头。
在她喜欢上这个男人的七年里,她从没幻想过有朝一日他会回应她的感情,他们安静地生活在各自的世界里,很少交集,互不干扰。她没有出众的外表,没有富有的家境,没有漂亮的衣服,没有过人的能力,她一直灰扑扑地生活在角落里,除了书读得还不错之外,她几乎找不到自己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优点。她极度自尊,却又矛盾地非常自卑,她胆小、敏感,她害怕万一她的这份感情被他知道了,得到的也不过是一句不自量力的嘲笑。可是在这里,在这片无边无际的、充满了死亡和危机的丛林里,一切突然就变得不重要了。什么身份地位、金钱权势,都轻得像是一抹尘埃。她从没觉得两个人离得这样近、这样平等,她是这样地被他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