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被中医当作治疗痢疾的特效药,由中国列朝政府准予进口,可以上溯至中唐。近千年间,虽有人发现它的麻醉作用并嗜之成瘾,但绝少记录,因为从晚明起,由美洲经菲律宾传入中国的烟草,早由福建人种植成功并销行全国,“崇祯末三尺童子莫不吃烟矣”。清朝入关后,康熙、雍正父子二帝,绝非禁欲主义者,却都憎恶吸烟,那理由也并非出于“吸烟有害健康”,而是出于种烟侵占粮田,有害田赋征收,并使闽粤等省由余粮区变成缺粮区,遇灾荒则生民变。因而他们屡颁禁令,严惩烟草的种植者和吸食者。谁知禁令成为诱因,这两省的城镇的纨绔浮浪子弟,既以吸用高级烟草为摆阔斗富的表征,遭禁后自然要寻求更难得而昂贵的代用品,于是鸦片自然成为首选,并创造了与吸烟类似的中国式鸦片吸食法。这种混合烟草与香料调制的鸦片,即清朝人俗称的“洋烟”或“大烟”。
于是鸦片便在烟草禁令声中以法律许可的药品身份进入消费市场了。雍正皇帝号称严主,喜欢炫耀自己言出法随。但正是他在位期间,鸦片在南国的滨海城镇已经流毒颇烈,而且就在烟草生产基地的福建,爆出了作为省军政首脑的巡抚庇护毒品贩子而题参禁毒官员的丑闻,那手法正是混淆药品与毒品的区别,控告该知府“妄以鸦片为鸦片烟”,应按照大清律例“故入人罪”的条款治罪云。皇帝览折大怒,并非因为他已弄清鸦片与鸦片烟异名同实,而是因为该巡抚居然违背官官相护的惯例而袒民罪官,于是下令严禁吸用鸦片,违者严惩。时在一七二九年。这是帝国政府禁毒的首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