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她第一次看到他,在××××。她陪老板去应酬客户,本来这种事情是用不着她去的,自有秘书,可秘书那日碰巧有事,她便被硬拉了过去。
那里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烟雾缥缈,美酒加美女,喜欢的人会觉得无限快乐。可她对此是无所谓的,平日里,偶与朋友、同事消遣,倒也是一去处,但若是成了陪客,只觉乏味不堪,便找了个借口,到走廊里透口气。
走廊里的光线亦昏暗,墙上嫣红的小探灯,照得那精致的玻璃底砖越发玲珑剔透。身旁一阵淡淡的香气飘过,她也没有抬头。那人走了几步,却在她前头顿住了,回了头,诧异又有些不可置信地喊道:“子默?赵子默!”清脆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可那语调却分明是熟悉的。她猛地抬起头,一个婀娜多姿的身影映入眼帘,原来是于娉婷,当年学校里的同窗。
“居然是你,毕业这么久了,你也不和我们联系,同学们都说你人间蒸发了。”于娉婷娇斥道,“今日被我逮到了,我可饶不了你。”
她的脸微微红了一下,幸好有灯光可以掩饰。四年的大学生涯,对于别人或许是学习与肆意享受年轻的时光,但对她来说却只是打工——学习——打工,根本没有半点时间与同学培养感情。直到今时今日,偶尔回想起自己的大学生涯,顶顶遗憾的便是这件事情。但也没法子,假使时光可以倒流,她还是没得选择,唯有如此。
“走,到我那儿坐一下,把你手机号码给我。这几年,同学们也小聚过好几次,只是没人能联系到你。”她喝了点酒,双颊微微泛红,像是抹了一层胭脂,越发光彩夺目了。
娉婷当年一进学校便轰动了整个外文系,这几年更是会打扮了,这么看着,顾盼说话间,娇艳不可方物。怕是当红的女明星站在旁边,也要活生生给比下去的。
与娉婷第一次见面是在上海××大学,一所离家乡很近的学校,两者相距大概只有一百多公里。那是进入学校的第一堂课,老师也来了,看着下面一张张新鲜的脸很是激情地在介绍自己。这时候,有一个极温柔动听的声音打断了老师的话:“不好意思,我迟到了。”大家几乎是一致地转头,只见一个长发飘飘的美女站在门口。她只眨了一下眼,从此于娉婷便稳坐了外文系的系花这把交椅,整整四年时间,无人能撼动。但如此的美丽,在带来便利的同时,自然也带来了许多不便。比如说,于娉婷寝室里的女生们就很排斥她。子默也是在她连换了三个寝室后才听说了这个大美人的种种恶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