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论文,留守儿童问题若干典型调研报告
- 发布时间:2014/10/18 阅读次数:9784 字体大小: 【小】 【中】【大】
第五节 白山市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查报告
近日,全国妇联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行动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开展,白山市妇联通过走访入户、入校座谈等形式,对我市各地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
一、我市留守儿童现状
白山市下辖一市二区三县,总人口133万,其中未成年人达25.3万,占总人口的19.3%,留守儿童3859人,其中女童1909人,占49.5%。留守儿童基本能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生活中大部分孩子也能够理解父母外出打工的辛苦,能够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生活中自理能力比父母在家时有所增强。
二、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监护责任的不到位。由于留守儿童大部分属于隔代监护和亲友代管,首先是监护人自身及对孩子的监护能力不足,一些监护人年龄偏大、身体有病、有的甚至生活自理能力不够,不但不能照顾留守儿童的生活,反而需要孩子在洗衣、做饭、买药等方面花时间和精力去照顾监护人,其次是大多数的监护人考虑到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对于孩子的要求在物质和生活上都尽量满足,对孩子过于溺爱,导致孩子养成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习惯。第三是存在监护人随时更换的现象,同时由于监护人文化水平一般较低,无法与老师形成有效地沟通,不能更好地促进孩子的学习及身心健康成长。
2、生理、心理成长需求不到位。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打工,一年当中回家的时间很少,有的甚至几年不回家,与孩子的沟通少之又少。首先孩子长时间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监护人又很难注意到孩子心理的需求,就会导致孩子的性格孤僻,心理承受力较脆弱,不愿与别人相处,在思想、行为和心理上容易发生偏差,不利于孩子的心理成长。此外离开了父母的直接管教,大多数留守儿童都会将自己的心事和烦恼向同伴诉说,如遇到别有用心的人,或受到不良少年的影响会误入歧途,有的还会沉迷于电子游戏和网吧。
三、对留守儿童工作的经验和作法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为此,农村留守儿童的存在也就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如何促使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问题不容小视。为全面促进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开展,我们从提高留守儿童文明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入手,以家教活动中心户、四老家教等活动场所为切入点,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一是增强家庭教育力度,提高家长素质。为了全面提高农村广大家长的自身素质及家庭教育水平,我市各地妇联利用现有的“家长学校”、“妇女之家”、“农民夜校”等活动场所对广大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并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有效推进农村家庭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在乡镇村屯依托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农户作为村屯家庭教育活动中心户,建立组织机构,健全章程和工作制度,并配备教师,针对留守儿童家庭的需要,向其监护人传授正确的家教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家庭教育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教育和监护水平。
二是开展各类活动,提高文明程度。市妇联与市教育局、市关工委以提高家长、代理家长及孩子的文明意识为目的,积极开展 “四进我家”、“小公民道德建设”、“争做优秀学生”等活动,使广大家长在广泛参与中,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及文明程度,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及儿童,在家庭中尊敬老人、孝敬长辈、夫妻和睦、互敬互爱、爱护孩子、言传身教;使孩子树立正确的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理念,增强抵制不良因素的能力。
四、妇联开展留守儿童工作存在的困难
一是各部门协作力度不够。留守儿童工作是一个社会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协作,妇联在开展工作中重点是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没有实质性的权力,只单纯依靠妇联开展此项工作就显得身单力薄。
二是妇联开展留守儿童工作资金短缺。大多数父母外出打工被留在当地的儿童,家庭都较困难,代理监护人的年龄都较大,需要社会给予一定的帮助,而妇联没有资金做后盾,很难开展工作。
五、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对策
1、健全农村教育的监护体系。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责任,它是一个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政府职能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各相关部门如妇联、共青团、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可以共同建立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可以聘请离退休教师、妇女、青年志愿者共同参与,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端正生活态度,形成家庭、社会、学校监护网络,相互配合,齐心协力,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尽心尽责。同时,还要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管理,不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对于网上不健康的内容要进行封闭,加强执法监察力度,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留守儿童由于无人管制,使他们的行为散漫、性格孤僻,为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使孩子健康成长,首先学校应加强德育教育,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心理课程,配备专业的心理教师,或者对教师进行相关的心理指导培训,进一步加强对“留守学生”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帮助孩子从小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劳动、学会关爱,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性,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校氛围。
3、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教育。 为解决大部分监护人员年龄大、文化低的问题,我们应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农民夜校、妇女之家、家教中心户、四老家教等活动阵地,加大对“代理家长”的教育力度,使他们懂得照顾孩子的知识,掌握教育和培养孩子的方法,更好地承担起看管和照顾孩子的任务。在此基础上,家长要增强责任意识,有条件的应将孩子带在身边,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监护责任和教育机会。而对于将孩子带在身边确有困难的,要根据孩子成长的需要细致地落实孩子的被监护权。平时要加强与孩子联系,经常与孩子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及想法,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4、加强地方经济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是解决留守儿童的最好办法,发展当地经济,既利用了当地资源,又容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使他们在自己家门口就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孩子,从而推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第六节 关于合肥市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查
随着合肥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在农村学校一个特殊群体逐步凸现,他们的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不在身边,我们称其为“留守儿童”。
我们意图通过初步调研,了解合肥市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掌握他们的心理特点和需求,为做好在全市少先队员中开展“同在蓝天下—手拉手伴我快乐成长”活动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和建议。
调查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1.2002年8月3日上午,在肥东县撮镇镇中心学校会议室,14名小学四至五年级的“留守儿童”参加座谈;
2.2002年8月5日上午,在长丰县罗集乡中心学校会议室,10名小学一至五年级的“留守儿童”参加座谈;
3.2002年8月26日上午,在肥西县农兴镇中心学校会议室,13名初一至初三年级的“留守儿童”参加座谈。
调查方式
集体座谈会。
现象与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合肥市农村“留守儿童”的人数在当地学生总数中已占不小的比例。参加座谈会的“留守儿童”对自己的学习、生活、交友、心理等方面情况做了大致的描述。从他们的描述中我们发现了以下一些现象:
一、从父母方面来说,长期在外打工,没有空闲时间照顾子女。
这些学生之所以成为“留守儿童”,就是因为他们的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工作,无法真正关心到子女各方面的发展情况。在座谈中,外出打工的父母基本上从事的都是建筑行业,虽然大部分父母会定期打电话回家,但是和子女谈话的内容一般仅限于简单问问学习情况,对于孩子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发展基本上不作过问,任其发展。父母每次回家一般都会带一些孩子的用品,大部分是食品,也有带一些书籍的。在到家后,大部分父母热衷于到各家串门,并有部分父母参与赌博,能够和子女进行谈心交流的父母较少,无法了解孩子的心理发展情况,导致父母和孩子感情不深。在座谈中甚至出现了个别对父母感情冷漠、不希望父母回家的“留守儿童”。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情况亟待关注。
二、从临时监护人方面来说,物质关心多,精神关注少。
临时监护人的素质及其实施的家庭教育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座谈中,合肥市农村的“留守儿童”被监护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隔代监护型(大多数),即由祖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托管的方式;二是亲朋监护型(小部分),即由亲戚朋友——叔婶、姑舅或要好的朋友托管的方式;三是单亲监护型?小部分,即由“单亲”——基本上是母亲托管的方式。这些临时监护人一般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往往是把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和“吃饱穿暖”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认为只要孩子平安就可以向孩子的父母有所交代了,而对于孩子的学习成绩好坏、行为习惯养成、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却很少关注,任其发展。
三、从学校方面来说,关注程度逐步加大,措施还需完善。
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使得“留守儿童”都在学校教育的范畴内。随着校园内“留守儿童”人数的增多,学校对这个群体的情况也是越来越关注。在调研的几个学校中,基本上都建立了图书借阅室等活动场所,也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活动。但是,在座谈中,孩子们也反映了学校图书普遍较旧,新的、针对他们年龄特征的图书不多。同时,孩子们也提出了一些新的、可实施的、他们感兴趣的活动形式供学校参考,例如组织兴趣相近的学生组成各种兴趣小组等。
四、从“留守儿童”自身方面来说,思想道德素质等方面的发展存在着差异,需要加强教育、监督和引导。
(一)“留守儿童”的素质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心理健康程度存在不同。一些家长在孩子面前并没有做到垂范作用,经常当着孩子的面吵架,甚至打架,对孩子的成长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二)在部分农村地区,还存在一些重男轻女的思想。这一点是在与肥西县的初中学生座谈中体现出来的,由于初中生较之前面两个县的小学生而言,年龄大了一些,知识面广了,思想也就随之活跃而丰富。她们描述了身边一些重男轻女的一些现象,例如,在家里,男孩子不用做家务活,而女孩子在家要承担较重的家务活;在和家里男孩子起纠纷的时候,家长一般会偏袒男孩;在学习上,有的女孩子晚上到了一定的时间,就必须睡觉,想多看会书家长都不同意开灯,而家中的男孩子则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进行学习;有的家长甚至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学习成绩好,不希望她们考上高中,想让她们早点回家帮助家里务农。
(三)由于这次调研的“留守儿童”中有初中生也有小学生,所以我们能够明确感受到伴随着成长,初中生的思想也逐步成熟,更加理性,言谈举止较之同龄人更加成人化。而小学生由于年龄的局限,在物质需求被满足后,精神和心理需求相应减少,与初中生比较会较容易感受到快乐,烦恼也少了很多。
(四)在座谈中我们了解到,这些“留守儿童”有快乐的事情都会拿出来和好朋友们分享,但是,当有烦恼的时候,他们很少去找朋友或者家长倾诉,通常他们会采用写日记的方式,将自己的烦恼、委屈等都写在纸上,然后再读出来,通过这样的方式宣泄自己的苦闷。
(五)“留守儿童”对图书的需求度还是比较高的。当问到“你最希望你父母回家给你带些什么礼物”这个问题时,大部分孩子回答的不是玩具,也不是零食,而是图书,是他们感兴趣的图书,这也说明“留守儿童”存在着一定的精神需求。
(六)“留守儿童”对父母的思念显而易见。在三个座谈会上,很多孩子在谈到自己在外打工的父母时流下了眼泪,孩子们思念父母的情绪溢于言表,每次父母回家他们都会很高兴,也会通过写信等方式给在外的父母汇报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送去自己的思念之情。
我们的建议
针对在调研的过程中看到的现象和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下列建议:
一、党和政府应当继续制定有力措施,关心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下发以来,党和政府越来越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问题,对““留守儿童”的情况也在时刻监督,制定了各项政策来引导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也要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来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建设,同时,团、队组织应和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各界力量等紧密合作,贴近基层,为合肥市农村“留守儿童”多做好事,多做实事。
二、对外出务工的父母加强引导,促使他们转变观念,改进对子女的教育方式。
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在教育的过程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作用不容忽视。要促使外出务工的父母转变错误的观念,引导他们关注自己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要关心孩子的物质生活,更要重视孩子的精神和心理的需求,促进孩子全面发展。今年,合肥市出台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新办法,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全市统一管理范围,在学杂费、接受教育、学习评价、团队活动、文体活动及奖惩制度等方面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不再另外收取借读费,并为方便学生入学,全市还确定了20所左右的中小学定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全国也有很多地区专门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大开便利之门。所以已经具备条件的父母,应当将孩子接到身边接受教育,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而暂时还不具备条件的父母也应该慎重选择托管的临时监护人,重视孩子的监护权,多创造时间和机会与孩子交流,加强与孩子沟通,努力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三、学校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引导和监督,重视他们的全面发展。
学校是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教育的主阵地,学生能否全面、健康发展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之一。虽然现在各个学校已经越来越重视“留守儿童”的工作,但受学校条件的限制,工作的方式和力度上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是经费紧缺、人力不足等问题。现阶段,学校应该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服务“留守儿童”。在学校这块阵地上,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要在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过程中产生重要作用。团、队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来凝聚“留守儿童”,通过开展城乡少年手拉手等活动,为他们创造更多和同龄人交流的机会,开阔他们的视野,拓展他们的心胸,组织城区学生开展向手拉手小伙伴捐赠图书活动,引导他们共同学习成长。同时,也要多开展一些安全教育活动,“留守儿童”的父母不在身边,应该多掌握一些自护自救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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