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反腐败问题的几点思考
内容提要: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腐败的表现形式也出现了新的变化,旧的反腐体制、反腐机制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本文从腐败现象的特点出发,分析了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并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回答了遏制当前腐败现象的具体举措。
关键词:教育;制度;监督;反腐败
一、腐败现象出现了新动向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正处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我党的执政环境发生了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辉煌成果,但其中的腐败问题不容小视,在新的时代里腐败现象发生了变化,出现了新的动向,从“单兵作战”的个体腐败现象到“利益均沾”的集体式“集体腐败”。从直接的“吃、喝、卡、拿、要”到用“合法程序”掩藏其不法问题,从省部级高官到基层的“村官”……。可谓是“前腐后继”。这说明我们的反腐机制和反腐体制及工作方式还存在着与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腐败形式变得越来越隐蔽,越来越难查。从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主要有如下几种性质,有时可能会综合交叉。
1、贪财型。经济案件占腐败案件的多数,贪污腐败分子将自己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化为攫取个人财富的资本,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此种现象大多发生于“政商”家庭,如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案;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案;原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案等大案要案。也有的采取集体收入不入帐方式,私设“小金库”侵吞集体资金,甚至编制假帐,制作或买假发票套取现金作案方式无奇不有。
2、失职渎职型。少数贪污腐败分子,在其位而不谋其政,任其职而不尽其职,在工作中,不管不问,甚至弄虚作假,对财务管理混乱、失控,对国家的法律法规置若罔闻,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任不法行为发生,一些政商家庭无视中央的三令五申,纵容亲属去经商,为其保驾护航,充当保护伞,甚至不惜违法乱纪,最终身败名裂,教训十分深刻。
3、侵权和无理取闹称王称霸型。少数的贪污腐败分子,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作风严重,自以为是这里一亩三分地上的“土皇帝”,工作中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仅为了个人利益或小群体利益,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自恃位高权重,插手干涉行政事务,可以变着法子把省纪委书记刘善祥搞下台;可以调动司法力量,将对他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的郭光允同志送进劳教所劳教两年。
4、腐化享乐型。随着我国的经济稳步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贪污腐败分子面对五彩缤纷的大千世界和各种诱惑,一味追求低级刺激和享乐,生活作风腐化败坏,出入灯红酒绿场所,嫖娼宿妓与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关系,甚至强奸妇女,利用公款满足私欲,造成极坏影响。如原江西省长倪献策的蜕化变质就是从贪恋女色开始的,在给情妇郭晓红的信中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什么省长不省长,我就是为了你和我才出去干的”。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与情妇郑四妹;原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包养16岁的情妇刘雅丽等等。
5、与上述几种有关联的“串案”“窝案”等形式的“集体化”犯罪。随着反腐制度的逐步完善,打击腐败力度的加强,个人“单兵作战”的腐败形式难度越来越大,从政务公开化、透明化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来看,官员个人为所欲为的空间已不大,从财务制度及手续上的角度上看,无论是公款旅游,吃喝挥霍,还是私分、贪污及挪用,仅由一人操作不太可能。于是共同的利益驱使,几个人共同违法违纪,形成“串案”和“窝案”。他们不论成员多少,都是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中饱私囊。他们或用“集体”名义公款行贿送礼,或用集体名义打政策擦边球,以“办好事”等名义侵吞、私分国有资产。这种“集体腐败”极不易被发现,因为“集体”内部人会互相保护,为监督设置层层障碍,一致对外,分担风险,从而造成“法难治众”的局面。如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二日在济南被执行死刑的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在阜阳市担任主要负责人期间,利用手中的公权为自己、自己的家族和自己身边的小集团谋利,构筑了一个队伍庞大,生死与共的“腐败联盟”。其作案时间之长,涉案金额之巨,到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
6、与“集体腐败”相近的,更隐蔽的用“合法程序”掩盖其不法行为的腐败。在实际的案例中我们还能看到,有少数单位和部门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该走的程序一个不少,该办的手续一个不差,但是该杜绝的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绞尽脑汁地利用“合法程序”来掩藏“不法问题”,以此来实现个人权力,个人利益的合法化,从中掩盖了许多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妄图逃避党纪国法制裁。如吉林省白山市原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李铁成在任靖宇县委书记期间,用合法的干部任免程序掩盖着“论钱行赏”卖官鬻爵的不正之风;湖北省巴东县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原主任曾军伙同交易中心计算机程序操作员彭某,研究利用计算机程序,以合法的工程招投标程序掩盖其权钱交易的丑恶行径。
二、腐败原因面面观
综观许多腐败案件,腐败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观上的问题主要是“一把手”仍然搞“家长制”、“一言堂”,采取变相的唯我主义,私下里向班子成员吹风,达成共识,以便“一致通过”。
其次,形式主义披上了新伪装,在全党上下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时,一些人只是表面上将该公开的公开了,实际上所有的程序、纪律、约束都变了味,走了调,一整套认认真真的办事程序都是在做文章。
再次,许多党政干部,缺少经常地学习及锻炼,政治思想不坚定,信仰发生了动摇,精神空虚,抵挡不住大千世界诱惑,逐步逐步走向犯罪。
从客观上看,由于我国处于改革及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法律法规不完备,在可操作的程序上给了贪污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而且许多情况下,即使有法律法规约束,也存在着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我们的反腐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都存在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情形。如“一把手”权力过大且难以监督管理;一些要害和重要部门管理不善;还有监督如何完善的问题都困扰着反腐工作。
还有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上,我国现有的体系并不能有效的打击腐败,许多贪污腐败分子早就在事发之前已准备好后路,一旦事发逃之夭夭,换个身份,换个国籍,用着贪污的钱,在国外逍遥自在,而一些反腐败的英雄因遭打击报复流血也流泪!
三、遏制腐败的几点思考
随着时代进步,反腐败工作也应该与时俱进,结合我国国情和我国当前社会现实情况,充分搞好调查研究,吸取国际上的先进反腐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反腐败工作理论思维。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反腐倡廉体系。
一是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和廉洁奉公为主题,进行党的基本政策、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面向全党全社会,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从而使党员干部真正地从内心上不愿去贪污腐化堕落,自觉地去抵制腐败。
二是从制度上加强建设,将党政官员的公务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规范其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党,依法治国,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作用。
针对“一把手”的“家长制”、“一言堂”独断专行的作风,导致的权力过分集中及权力运行监督失控现象,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试点”。其要义是使党内的权力机关不形同虚设,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三重一大”问题交由全委会票决,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配套措施、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并根据国际和国内的形势变化,不断吸取先进的反腐经验,总结研究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新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制度,改变以往“事前基本不监督,事中基本不监督,事后根本不监督”的状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监督,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亲属圈”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以保证权力的公有性质,防止公有权力“个人化”、“一把手”化和“小团体化”。杜绝暗箱操作。
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方面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使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程序上不能贪,在制度下不敢贪。走上权力运作的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杜绝干部带“病”上岗。
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完善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任职回避、交流制度,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和干部实绩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
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监督,如行政审批制度,健全政务公开等制度,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制定相关法制法规,确保考察干部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其德、能、勤、绩的真实情况。确保领导干部不带“病”上岗,或是有“病”,能够及时被发现而依法惩处。
扬善惩恶,痈疽务去,可以肯定的是,反腐败工作依然是横亘在中国未来发展道路上的巨大难题。但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长效机制,我们一定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