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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两类“三农”问题及新农村建设策略分析
发布时间:2013/7/1  阅读次数:1537  字体大小: 【】 【】【

        新农村建设在中国已推进多年,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总体上并不尽如人意,如今很有必要重思新农村建设,探索在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的新思路。
        一、问题的提出:新老两类“三农”问题
        农业、农村、农民,是人们熟知的中国“三农”问题,当政府、农民以及理论界、经济界和社会各界还在致力于解决和研究这类“三农”问题时,又出现了新的“三农”问题,即农民工、“老人农业”和“空心村”。农民工是进城务工的农民,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数量逐年增长,目前全国大体有2亿多人,占农村总人口的25%以上;“老人农业”指农业劳动力以老人为主,因为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土地大多由他们年老的父母耕种;“空心村”指由于大量农民转移出去,农村人口减少,不少农民全家进城而人去屋空,出现村庄“空心化”的衰落现象。这样,中国不只存在一类“三农”问题,而是两类“三农”问题,老的“三农”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又出现了新的“三农”问题,而且,新“三农”问题比老“三农”问题更有加剧的趋势,使得中国的“三农”问题更复杂了。
        新老“三农”问题既有区别,又有内在的联系。老“三农”问题源于市场机制下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全面实施使农民获得了自由流动的权利,而工业化、城市化在中国的快速推进,为农民获得新的收入来源提供了机会。于是,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以来,大批农民到率先工业化、城市化的东部沿海地区和本省经济发达的城市务工,对农业和农村产生了重大影响,由此出现了老“三农”问题。老“三农”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发展差距扩大,农民大量流向城市,他们绝大多数进城后不再返回农村,其子女也成为“第二代农民工”,但在城市又遇到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一系列问题,许多农民工虽然在城市里工作和生活了10多年,是城市产业大军的主体,却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成为世人关注的农民工问题。由于农民工数量浩大,几乎涉及农村每一户家庭,农民工问题又通过家庭关系、血缘关系和乡土关系传递到农村,从而导致“老人农业”、“空心村”的出现。新“三农”问题又加重了老“三农”问题,使得中国解决“三农”问题更为紧迫了。
        因为新老“三农”问题的发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需要统筹加以解决,而不能孤立地解决。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新老“三农”问题发生的根源在农村,是由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发展的滞后性,因此,根据中国的国情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看,统筹解决两类“三农”问题,应从问题发生的根源入手,即建设新农村。
        二、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及其对统筹解决两类“三农”问题的局限
        中国是农村大国,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就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980年人民公社制度废除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重新被提上了国家决策层的议程。从党的“十二大”到“十七大”,都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而最完整、最系统地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且付诸实施的权威性中央文件,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5年12月底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又称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任务有6条: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二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五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六是加强农村民主建设①。政府对新农村建设不仅给予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还对新农村规划以及兴建农村公路、农村医疗室、农村文化室和农户沼气池等给予财政补助。例如,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安排1000亿元财政资金补助农村公路建设,省、市、县政府也承担相应的财力扶持责任。
        大量事实表明,中国新农村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从统筹解决两类“三农”问题的角度看,新农村建设又有明显的局限性:
        第一,从统筹解决农民和农民工问题的角度看,目前的新农村建设存在着局限性。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正处于持续发展阶段,对劳动力仍有大量的需求,农村劳动力仍会持续向工业和服务业领域转移,农村人口还会继续向城市集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农村人口还会处于大流动状态。但是,目前的新农村建设是在既定的农村人口规模上考量的,大多带有主观性,没有考虑到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的大流动,对农村人口存在着“固化”的局限性,既不利于促进农村人口的流动,又不能减少农民工对城市的压力,因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和农民工这对密切关联的问题。
        第二,从统筹解决农业和“老人农业”问题的角度看,目前的新农村建设存在着局限性。尽管国家对农业发展给予了很多实质性的扶持,但与工业、服务业相比,分户经营的“小农业”比较效益低的局面不会根本改变,因而很难吸引进城农民返回农业,“老人农业”的局面也就很难扭转。更何况,未来二三十年间,还有2亿左右的农村人口需要向城市转移,这样,“老人农业”还要维持下去,很难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随着气候的变化,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威胁会越来越大,“老人农业”更不能应对这种挑战,中国农业发展就会面临严峻问题。目前的新农村建设由于不能解决“老人农业”问题,对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就存在着局限性。
        第三,从统筹解决农村和“空心村”问题的角度看,目前的新农村建设存在着局限性。中国农民很重视房舍建设,农民进城务工收入的很大部分被用于盖新房。据江西省2005年对进城务工农民给家庭汇款使用去向的调查,用于农村家中建房的占60%,其次是子女教育、医疗和购置农业生产资料②。农民工的大部分现金收入用于农村建房,将会出现三个后果:一是农家的现金“沉淀”于房屋,成了没有任何资本回报的“沉没资产”;二是很多农民工在农村盖了新房又进城务工,有的还全家在城市租房居住,农村新房的空置率很高,以至出现了大量的“空心村”;三是农民盖新房没有规划,村庄新房“七零八落”,今后即使有了规划并按规划建房,但在农村人口还处于大流动的趋势下,也难约束他们向城市转移,还会出现新的“空心村”。可见,在中国农业劳动收入还低于非农劳动收入的情况下,农村人口的大流动不会终止,新农村建设难免会有局限性。
        新农村建设的提出符合中国农村的发展方向,但因面临新老“三农”问题而存在局限性,所以,需要从统筹解决新老两类“三农”问题出发,重新思考和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新思路。
        三、“四就”: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新思路
  


;      中国地域广阔,区域差异很大,新农村建设会千差万异,但从统筹解决新老两类“三农”问题的视角看,无论在东部发达地区,还是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会存在着具有共性特征的一般思路。科学总结各地新农村建设的丰富经验,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这种具有共性特征的新思路可以概括为:推进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和户籍就近镇(市)民化,简称为新农村“四就”发展新思路。
        (一)农业就地产业化
        所谓农业就地产业化,即农业生产要面向市场、突出特色,在提高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产品产量的基础上,拉长农业产业链,就地走上产业化发展道路。广泛推进农业就地产业化,就能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改变农业的弱质地位,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
        农业就地产业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农村是因为农业而存在的,但传统农业的最大问题是比较效益低。在自然经济时代和计划经济时期,农业的这个问题被掩盖了,但在市场经济和产业多元化发展的时期,农业的这个问题也就显露出来了。而要改变这种局面,根本出路在于转变农业发展模式,以现代工业的理念办农业,走产业化发展道路,推进农业就地产业化。农业产业化可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农民的经济收入,还可以增强农业应对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而农业就地产业化更能直接提高每个村庄农业的比较效益和每个农民的经济收入,使从事农业者也可以富裕起来,农村就能留住农民,新农村建设就有了产业基础,甚至会吸引进城农民返回农村、返回农业,新农村建设才有前途。
        农业就地产业化是有可能的。一些发达地区的农村早已走上了农业就地产业化的道路,即使在不发达地区的农村,农业也可以走就地产业化的道路。这是因为对每一个村庄来说,农业就地产业化并不是对那里的所有农业门类都要实行产业化经营,可以选择某类既有特色又有市场需求的种养农产品实行产业化经营,或是水稻、小麦、玉米,或是家禽、家畜、水产,或是蔬菜、苗木、花卉,每一类种养产品都有广泛的市场,每一个村庄都有自己的相对比较优势,如果选择某类最具比较优势的种养农产品实行产业化经营,是会获得成功的。比如,素有“植物王国”之称的广西,因其资源和地理气候因素具有发展花卉的比较优势,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近年来积极发展花卉业,收入颇丰,已形成规模,成为这些地区的经济增长点。到2009年,广西全区花卉种植面积达39.5万亩,花农达100多万户,上千村庄实现了花卉产业化经营,农民逐渐富裕起来,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③。
        (二)农民就地职业化
        所谓农民就地职业化,即在农业产业化中,农民成为农业的投资者、管理者、产业工人,以及为农业服务的经营者。其中,农业投资和管理者是农业产业化的组织者,他们人数较少,却是农业产业化的骨干;农业产业工人是将承包耕地有偿出让又受雇于农业投资者和管理者而获得土地租金收入和劳动收入的农民,他们人数较多,是现代农业的产业大军;为农业服务的经营者包括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技术、农产品收购和销售等项服务的经营者,他们是现代农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服务者,对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和拉长农业产业链具有关键作用。
        农民应该是个职业的概念,农民只能是职业农民,但在中国,农民概念却“双重化”了,既是职业的概念,又是身份的概念。长期以来,由于受“二元”体制的分割和户籍制度的约束,凡是出生在农村而没有转变户籍关系的人,无论他到哪里,终身都摆脱不了农民的身份。一个普遍现象是广泛流行的“农民工”称谓。他们很多人进城务工已有很长时间,早就不从事农业生产了,但仍然被称为“农民工”,他们在城市出生的孩子也被称为“第二代农民工”,农民的身份也被他们的后代所继承。而在农村,真正的职业农民却很少,他们绝大多数仍然是从事小规模经营的农民。所以,农民的就地职业化非常重要。农民就地职业化的实质就是改变“双重化”的农民概念。一方面,要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努力使进城农民工转变“农民”身份,成为名副其实的市民;另一方面,要继续推进仍在农村的农民大分化,一部分转化为职业农民,一部分向非农产业转移,或转移到城市,或转移到小城镇。
        农民就地职业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村的主人是农民,新农村的主人是职业农民,没有职业农民,新农村是无法建设的,否则,农村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这是因为,职业农民不仅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而且会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不用说农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为农业服务的经营者,即使是没有资本的农业产业工人,也有稳定的土地租金和劳动报酬“双重收入”,有的还可以在农闲季节就近到城市或小城镇务工经商,更可获得经营性收入,这样,他们就有了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三个收入来源,其收入大大高于小规模农业经营的收入。而且,农业产业工人会专门从事某个方面的农业生产,种养技术会达到较高水平,因而也有增加劳动报酬的空间。职业农民以农业为生存和发展的经济依托,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不仅不会轻易离开农村,而且有建设新农村的理念、技术和组织能力与适应能力,可以推进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从而会进一步地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和职业农民的收入,新农村建设也会因而具有更加充分的保障。因此,推进农民就地职业化,培育和发展浩浩荡荡的职业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
        (三)农村就地城镇化
        所谓农村就地城镇化,即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发展因地制宜地密切啮合,新农村建设有机融入市镇发展。对外,在村庄与相邻城镇的空间关系上,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上的有机衔接、基础设施上的共建共享、社会事业向城镇的全面融入、文化观念受城镇的深度辐射;对内,在村庄建设上,逐步形成产业发展园区化、农户住宅成套化、村容村貌街面化、村务管理民主化的新形态。而且,对内、对外两个方面的发展互为条件、相互影响,以镇带乡,镇乡一体,城镇的功能边界扩大到村庄,村庄也能分享城镇化的成果,那些建设水平较高的村庄,将会形成村的建制、镇的品质,具有一定的“城镇性”,成为农民美好幸福的家园。
        农村就地城镇化并不是村庄原地城镇化,而是根据各个村庄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与周边城镇和村庄的空间关系,打破自然村、行政村的界限,改造旧村,合村并点,形成更便于生产生活的乡村“大社区”,从而实现就地城镇化。中国许多新农村建设较好的地区,就是根据农民自愿、便于发展的原则,将几个自然村合村并点为“大社区”,这些“大社区”类似小集镇,具有不同程度的“城镇性”,这些地区走的正是农村就地城镇化的发展道路。例如,经济发达的江苏省苏州市就是以新市镇的理念建设新农村,推进农民向“大社区”集中居住


              

,把全市2.1万个自然村规划调整为2517个农村居民点,大体上是7~9个自然村成为一个居民点,每个居民点就是一个“大社区”,到2009年底,已有1/3的农户迁入860个集中居住点,这些集中居住点都具有较强的“城镇性”④。又如,山东省淄博市马桥镇打破原有村庄区划界限,将22个行政村调整为4个“大社区”,按小城镇的标准规划建设与管理,这些农村社区也具有一定的“城镇性”⑤。
        农村就地城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标志,因为这样的村庄在经济、社会、文化和村容村貌上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城镇性”,已经达到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境界,是农民向往的家园。农村就地城镇化是在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前者是农村就地城镇化的必要条件,后者是农村就地城镇化的充分条件。在东部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一些就地城镇化的农村地区,比如前述的江苏省苏州市和山东省淄博市马桥镇。需要指出的是,农村就地城镇化是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从当前看来,农村就地城镇化的现象还比较少,却是中国新农村的发展方向,会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周边地区率先出现,其他地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会逐渐出现农村就地城镇化。
        (四)户籍就近镇(市)民化
        所谓户籍就近镇(市)民化,即在农村就地城镇化的基础上,一部分农民不需要向大中城市转移,不仅能实现职业的转变,而且还会实现身份的转换,其农村户籍就近转变为具有城市意义的镇(市)民户籍。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升华,是小城镇对农村人口和剩余劳动力的吸纳,体现了中国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特色。
        在中国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新农村建设会受到城镇越来越大的带动,城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推动因素。在新的形势下,城镇化不仅表现为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还表现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结构的城镇化转型,即使农村人口不向城镇转移,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也会达到城镇或准城镇的水平。可以说,人口转移与结构转型并存,是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特征,而且,人口转移是局域的,结构转换是就地的。这样,新型城镇化推动的新农村建设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随着小城镇的发展,一部分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其户籍也就近转变为镇民,一些小城镇进而会发展为小城市,其户籍也随之转变为市民。另一种情况是,随着城镇对农村辐射作用的增强,一些规模大、条件好、发展快的农村“大社区”或中心村,经济社会结构逐渐向城镇化深度转型,逐渐发展为新的小城镇,农民不需要转移,就可以就地实现职业和身份的双重转变,其户籍也有可能转变为镇民。因此,新农村发展到一定程度,一部分农民的户籍就近实现镇(市)民化是必然趋势。在中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发达县城与城市郊县,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
        在新农村建设中,户籍就近实现镇(市)民化的农民不一定很多,却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农民不需要长途颠簸、拖家带口向城市转移,就近、就地实现职业与身份的双重转变,不仅可以节约转移成本、降低转移风险,而且可以改善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的“现代性”;另一方面,城市也可以减少农村人口转移的承接压力,不仅可以抑制城市膨胀、减少“城市病”,而且可以使城市规模合理“瘦身”,推进各类城市发展由规模扩张向功能提升的根本性转变,提升城市的发展品质,增强城市的区域中心功能。
        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户籍就近镇(市)民化是相互联系、逐步推进的,既是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思路,又反映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阶段。农业就地产业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农民就地职业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村就地城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标志,而户籍就近镇(市)民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升华。“四就”思路下的新农村建设是中国国情条件所决定的,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更反映了中国的特色,是中国特色的新农村建设与发展道路。
        四、“四就”思路建设新农村的前景
        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户籍就近镇(市)民化的逐步推进,会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按照“四就”思路建设新农村有着广阔的前景。
        (一)从根本上解决新老“三农”问题
        农业、农村、农民和农民工、“老人农业”、“空心村”新老两类“三农”问题,既出现在农村,也反映到城市,但问题的根源在农村。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和户籍就近镇(市)民化正是抓住了问题的根源,按照“四就”思路建设新农村,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新老两类“三农”问题。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的弱质性降低了农业的比较效益,严重地限制了农村发展,也就逐渐引发了两类“三农”问题。农业产业化是用现代工业的理念办农业,将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模式引进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和发展能力,正是由此可以改变农业的弱质性、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这就找出了两类“三农”问题的根源;如果农业产业化在农业中普遍推进,亦即凡有条件的农村地区都能推进农业产业化,那么,农业就地产业化就可以普遍改变农业的弱质性,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就能为从根本上解决两类“三农”问题奠定基础。
        农业就地产业化必然会带动农民就地职业化,会普遍增加农民收入,而提高农民收入正是解决两类“三农”问题的关键。农业产业化的显著特点是实现耕地和产业的规模经营,无论何种规模经营,农村都会逐渐出现农业投资者、农业经营者和农业产业工人等职业农民。能力较强的农民会成为农业产业化中的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会获得与工商业者相近的收入;能力较弱的农民则会成为农业产业工人,获得承包土地租金收入和劳动工资收入。职业农民由于有较高且稳定的收入,因而不会轻易向城市流动,这就能缓解城市农民工问题,农业也会有年富力强的劳动力,从而又能解决“老人农业”和“空心村”问题。
        农业就地产业化提高了农业的比较效益,不仅培育出浩浩荡荡的职业农民,而且会催生农村非农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为农村城镇化奠定产业基础;农民就地职业化提高了农民收入,不仅会稳定农村人口和现代农业产业大军,而且会满足农村人口改善生活、居住条件的要求,为农村城镇化提供物质条件。这样,农业就地产业化就会带动农民就地职业化,进而又会带动农村就地城镇化。农村就地城镇化可以提升农村的“城镇性”,缩小农村与城市在经济、社会和文化上的差距,是农村繁荣和新农村发展的标志,不仅农民可以减少向城市流动,而且一些进城农民甚至会重返农村,既会减轻城市的人口压力,又会促进农村繁荣。
        


              

农村就地城镇化必然会带来农村空间结构的优化,大量分散的自然村会逐渐合村并点而成为“大社区”,规模大、条件好、发展快的“大社区”或中心村会逐渐发展成为小城镇,而原有的小城镇会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功能的新市镇,县城或建制大镇会逐渐发展成为小城市。这样,农村人口就会就近向这些小城镇、小城市转移,其户籍就近转化为镇民、市民也就是必然趋势。一部分农民户籍就近转为镇民、市民户籍,是新农村建设的升华,更能从根本上解决新老“三农”问题。这是因为小城镇的发展会增强对农村的辐射作用,不仅不会削弱新农村建设,而且会从广度和深度上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可以说,农村人口户籍就近镇(市)民化,是从最高层次、更深程度解决新老两类“三农”问题。
        实际上,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和户籍就近镇(市)民化的“四就”新农村建设,在中国各地已有不同程度地出现,而且具有加快发展的趋势。在东部地区的一些经济发达县(市),已经出现了“四就”并进的趋向;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郊县或经济发达县(市),新农村建设中已普遍出现了农业就地产业化,少数村庄也开始出现了农民就地职业化和农村就地城镇化。比如,东部地区以苏州市为例,新农村建设已经走上“四就”并进的发展道路。早在2005年,苏州市就提出了“新市镇”的概念,以新市镇带动新农村建设,自那以来建设了4个百万亩现代农业规模化示范园,涌现了一大批职业农民和农业产业工人,一大批农民就地职业化,一部分村庄就地城镇化,不少农民的户籍已经镇民化、市民化。2009年,该市农民在第二、第三产业就业的比重达85%以上,务农人口28万,仅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12%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6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3倍,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已达40%以上⑥。又比如,中部地区以河南省项城市为例,该市新农村建设普遍以农业就地产业化为重点,兴办各类公司推进农业产业化,在不改变家庭承包制的前提下,将家庭经营转变为公司化经营,小麦亩产平均达600公斤,比农户家庭经营平均增产33%,亩均生产投入节约65元,净利润增加307.25元,比农户家庭经营提高近70%⑦。再比如,西部地区以贵州省丹寨县为例,该县位于黔东南,交通闭塞,经济落后,近年来通过发展交通改善了与外地的联系,通过融入泛珠三角经济圈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化,在农村广泛开发畜牧养殖、硒锌茶叶、优质硒米、蔬菜、金银花五类特色农产品大产业,还结合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打造旅游避暑休闲等产业。当地农村不同地方发展起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收入大幅度提升,农村经济逐步繁荣⑧。以上三例分别是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各个典型,反映了“四就”在中国不同地区都具有同样的发展趋势,其中,东部的苏州市较早以“四就”思路建设新农村,已基本上解决了新老“三农”问题;中部地区的河南项城、西部地区的贵州丹寨两县(市)也开始以“四就”思路建设新农村,新老“三农”问题的程度已大大减轻。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户籍就近镇(市)民化是新农村建设的科学思路,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新老两类“三农”问题。
        (二)逐步提升乡村“现代性”
        按照“四就”思路推进新农村建设,不仅能从根本上解决两类“三农”问题,从更长期的眼光看,更会逐步提升乡村的“现代性”,从根本上缩小乃至消除城乡差距,推进中国社会由“二元”社会向一元社会大跨越。
        “现代性”的说法起于工业革命,通常又与农业社会的“传统性”相对应。比如,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就是解释“传统性”向“现代性”转化的理论。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成为现代文明的集中地,是国家或地区“现代性”程度的标志,经济发达国家的乡村地区虽然不是城市,但因人们的生活方式与城市相近似而也被称为具有“现代性”。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就曾这样描述:“乡下人享有都市的一切物质条件和舒适,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的生活方式都市化了。”⑨都市化即“城市性”,因而具有“现代性”了。
        在中国,通常认为农民是传统的、落后的,与现代化的要求相差甚远,是现代化的改造对象,然而君不见,中国迈向现代化的改革起点即农业生产责任制,正是从农民那里开始的,计划经济体制是被农民率先突破的;当中国的改革与发展面临“三农”问题时,政府和理论界还在苦思冥索地想办法,农民却毫不犹豫地以进城务工这种“流动”的方式回答了这个问题,他们离开农村走向城市,告别传统走向现代。可以说,农民同城市人一样,本能地具有对“现代性”的追求,也有获得“现代性”的天然权利。然而,在“二元”社会条件下,受农村条件的限制,他们只得通过从农村向城市转移来获得这种“现代性”。
        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和户籍就近镇(市)民化的“四就”新农村建设,可以逐步提升乡村的“现代性”。农业就地产业化是用现代工业的理念办农业,吸收了工业技术和工业管理等现代文明的成果,可以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农民就地职业化造就一批职业农民,体现了社会分工等现代文明,可以推进农村就业结构转型;农村就地城镇化是城市内涵的传递和城市外延的延伸,体现了现代文明的辐射,可以推进农村社会结构转型;而城镇是县域现代文明的“高地”,一部分农村人口户籍就近镇(市)民化,可以直接实现人口由农村向城镇转型。这样,按照“四就”思路的新农村建设能从产业、就业、社会、文化等方面提升乡村的发展水平,乡村地区的“现代性”也会逐渐提升。
        按照“四就”思路建设新农村,提升乡村的“现代性”,可以通过农民走向现代化,加快国家实现现代化。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中国是农村大国,农民大国,人的现代化的难点是农民的现代化,由于按照“四就”思路的新农村建设使乡村逐步告别“传统性”、提升“现代性”,农民也就有了走向现代性的经济基础、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农民不需要向城市流动而能逐渐走向现代化,可以化解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难点问题,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化。由于具有这样的作用和前景,推进农业就地产业化、农民就地职业化、农村就地城镇化和户籍就近镇(市)民化,应该成为新形势下中国新农村建设的一种值得重视的可行思路。
        注释:
        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人民日报》,2005年12月31日。
        ②《农民工的钱流向何方》,《人民日报》,2006年2月6日。
        ③《花卉产业成广西农村经济新增长点》,《中国经济时报》,2010年4月12日。
        ④《“三置换三集中”驱动苏州城乡一体化》,《中国经


              

济时报》,2010年4月12日。
        ⑤中共山东省淄博市委党校、市委宣传部课题组:《马桥镇坚持城乡统筹建设新农村的实践和启示》,《人民日报》,2009年11月30日。
        ⑥《“三置换三集中”驱动苏州城乡一体化》,《中国经济时报》,2010年4月12日。
        ⑦《河南项城:农业产业化新模式浮出》,《中国经济时报》,2010年9月6日。
        ⑧《贵州丹寨县加快融入泛珠三角经济圈 交通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提速》,《经济日报》,2010年8月23日。
        ⑨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李培林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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